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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7个工作日,企业该怎么做陈述?

来源: 时间:2023-07-12 阅读:794

一、陈述流程


首先,我们先了解一下陈述流程(如下图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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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部发布《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》之后,如果企业看到名单上自己的资质申请意见为“不同意”可以通过受理发证信息查询软件来查询具体的专家意见。


接下来企业需要根据专家意见编写陈述材料,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提交陈述申请。


陈述材料数据包需要通过省厅上交给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,再交由相关部门复核。


如经复核,认为企业符合相关资质条件会在下一次住建部发布的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》中显示企业名称,代表企业可以领取资质证书了。


如果经复核,专家认为企业存在的问题依然没有解释清楚,依然不合格企业可以在受理发证信息查询软件中看到复核结果,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下次重新进行申报了。


需要注意,企业只有在公示期内才能进行陈述,也就是从住建部发布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必须将陈述材料的电子数据包通过省厅上报给住建部,过期将不能进行陈述。


二、哪些情况可以陈述?


第一种情况:业绩、人员不达标的

专家对企业业绩和人员提出质疑,首先,企业不可以提供一个新的业绩或是换人。针对这一点,住建部有明文规定:企业的陈述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,不能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。

第二种情况:漏传附件材料、系统填报时填错数字或日期

经常有企业在申报软件中上传附件材料时发生疏漏,或明明上传了某个附件材料,却没有及时保存,导致最终的申报数据包中缺失了某些材料。针对这种情况,在陈述时应首先对疏漏的情况做出说明,然后再把疏漏的材料附在陈述材料中,请专家复核。

第三种情况:对人员证书、专业、工作经历等提出质疑

这种情况下,首先不能更换人员,而是要针对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,根据实际情况一一做出说明,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,以证明人员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。

如果对人员的职称证书存疑最好是附上职称评审表作为佐证;

如果对专业存疑就要尽可能补充提供人员的其它学历或职称证书,或者是一年制结业证书,或对人员所学专业的内容进行描述,以证明符合人员岗位要求,或与岗位要求相近;

如果对工作经历存疑最好附上人员在相关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。


三、陈述框架


陈述报告没有固定模板,但一个大致的框架有助于大家理清思路。

首先是标题。要清晰反映出申报的是具体哪项、资质。

然后是上款。就像写信一样有一个抬头,写清楚陈述的对象是谁。这里我们陈述的对象是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”。

接下来是正文。正文可以按照如下顺序撰写

■ 首先是开头,简要复述资质没有通过这件事。

■ 接下来把专家的具体意见誊写一遍,按照1、2、3的顺序罗列清楚,一目了然。

■ 然后表示公司十分重视专家意见,进行了认真自查,针对专家意见陈述如下。

■ 接着针对每一条意见逐一做出陈述。

■ 正文陈述完毕,需要有一个正式的结尾,表达企业的诉求,希望专家复核,并且批准相关资质。

结尾写完,陈述材料里需要附上佐证材料建议大家给附件做一个清晰的目录,标上名称和页码,便于专家审阅和查找。

最后是公司署名及日期,加盖企业公章,形成一份正式的材料。

公司署名之后,将附件按照目录的顺序排列,每一份材料上标注好材料名称。然后、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提交陈述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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